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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2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開展时间:2022-03-22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現就合肥市2022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9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材料 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3.《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國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已簽訂企業無需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5.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6.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獲得的知識產權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 8.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9.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上述證明材料由中介機構在省網上傳,申報企業無需上傳,但在紙質申報材料中須附上。 10.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咨詢電話:18005608331(同微信)QQ:861894958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請 1. 企業自評。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評,自評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2. 注冊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審核通過后進行申報(附件8)。企業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于申報截止時間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對涉密企業,須將高企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3. 查閱確認。企業申報材料由“國網”直接導入“省網”,無需在“省網”重復提交,申報企業須于申報截止時間10日后,登錄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查閱確認導入的申報材料情況是否清晰完整。登錄省網需注冊,并選擇所在市科技局作為注冊審核機構。 (二)中介機構注冊 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在省網注冊登記,并上傳中介機構承諾書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已注冊的中介機構如需更新證明材料,用原用戶名和密碼重新登錄上傳提交。 (三)審核上報 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會同財政局、稅務局等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為企業申報做好服務,認真做好轄區內申報企業的審核推薦工作,并以工作領導小組的名義形成核查推薦意見,縣區上報時間為2022年6月1日和2022年8月21日)。 市科技局會同財政局、稅務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并形成推薦意見,在“省網”逐一提交。提交完畢后,匯總生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由市科技局在申報截止時間前統一報送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須對照《認定辦法》中高企認定的8項條件,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企業在國網的申報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一致,系統內上傳的所有證明材料須采用PDF格式;認定申請書須通過國網打印,且要保持條形碼完整;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或符合邏輯關系,否則相關數據將不予采信;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企業報送的紙質材料須標注頁碼,書脊處須注明企業名稱、申報年度、所在市縣區。 (三)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予以說明。 (四)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 (五)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企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活動、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企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權屬變更。
企業申報材料:一是高企申報材料一式二份;二是預審核材料一式一份(膠裝),主要為高企申報預審核中研發費用項目輔助賬和高品收入輔助賬。以上兩個材料分開膠裝。企業還需做好申報材料留存工作,以備好國家檢查使用。 裝訂要求:紙質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并標注頁碼,膠裝書脊從上至下按順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業名稱、企業所得稅管理部門(納稅部門屬于省稅務直屬局的要作出單獨說明)。 五、申報時間和材料報送地點 2022年合肥市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受理工作分兩批進行:第一批高企申報截止時間5月13日;第二批高企申報截止時間7月29日。 第一批申報:企業的紙質材料(膠裝)于2022年5月6日前,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企業務必于5月13日前將需掃描上傳的附件證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務平臺”。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于在省廳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通過省廳專家評審企業的紙質材料正本(紙質材料和網上材料須一致,一式一份),報市科技局高新處。 第二批申報:企業的紙質材料(膠裝)于2022年7月22日前,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企業務必于7月29日前將需掃描上傳的附件證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務平臺”。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于在省廳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通過省廳專家評審企業的紙質材料正本(紙質材料和網上材料須一致,一式一份),報市科技局高新處。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咨詢電話:18005608331(同微信)QQ:861894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