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的客體軟件著作權的客體是指計算機軟件,即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 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
二、期限:
1、自然人:終生及截至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截至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如果開發完成后一直沒有發表的,截至自開發完成之日起第50年的12月31日。
三、所需資料:
1、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2、源程序:使用計算機語言編寫的指令或者語句序列。提交要求:A4版面WORD文檔電子版本,需要提供前40頁,后40頁一共80頁。如代碼總量不足80頁則提供全部代碼。提供代碼的最后一頁必須是軟件的結束或者模塊的結束。
3、文檔: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
4、簡要說明軟件運行硬軟件環境,軟件特點,編寫語言等信息。
六、時間進度:
1、提交相關資料到報送版權中心---1-3個工作日
2、寄送申請人蓋章等信息---1-3個工作日
3、遞交版權中心---1-3個工作日
4、版權中心核準登記公告---20-40個工作日
5、版權中心下發著作權登記證書---20-30個工作日
注:以上時長僅供參考,具體以版權中心審查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