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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字的商標,中間的字不同,構成近似嗎,能注冊成功嗎?时间:2024-05-07 【原创】 三個字的商標,中間的字不同,構成近似嗎,能注冊成功嗎? 商標注冊的成功率,并不是簡單的1+1必然等于2的模式。一方面,商標注冊審查,有很大的主觀性。同樣的三個字的商標,比如有在先注冊的“甲乙丙,在后申請人想注冊”甲丁丙“,有些商標審查員認為不近似、通過初步審查,而有些審查員會認為構成近似、不予通過。另一方面,三個字中間的字的顯著性,也關系到近似程度,進而影響注冊成功率。 因此,三個字的商標,中間的字不同,不能簡單地說能不能注冊成功,要具體看商標的情況。 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異議人:北京有竹居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被異議人:楊潔 異議人北京有竹居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對被異議人楊潔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1824期《商標公告》第67675953號“懂羊帝DONGYANGDI”商標提出異議,商標局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已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理由及事實,經審查,商標局認為: 被異議商標“懂羊帝DONGYANGDI”指定使用于第11類“燈;電暖器”等商品上。異議人引證在先注冊的第17727438號“懂車帝”商標等核定使用于第9類“計數器;衛星導航儀器”等商品上。雙方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具有一定區別,不屬于類似商品,未構成使用于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異議人引證在先注冊的第48297482號“懂車帝”商標等核定使用于第11類“燙發用燈;電暖器”等商品上。雖然雙方商標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屬于類似商品,但雙方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及整體外觀等方面存在一定區別,故雙方商標未構成使用于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并存使用應不致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本案中,異議人請求商標局對其“懂車帝”商標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予以保護,但未提交充分證據,商標局不予支持。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商標局決定:第67675953號“懂羊帝DONGYANGDI”商標準予注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