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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認證過程中,能減少現場審核的時間嗎?时间:2024-04-19 【原创】 現在的體系認證,都要求對企業進行現場審核。很多企業出于種種考慮,希望能減少現場審核的天數。這是違反相關規定的。關于現場審核天數,國家認監委、相關認證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不是想減就能減的,如果私下減少了審核天數,被抽查到就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況且,從審核人員的角度來看,他們也是希望能盡量減少每個項目的審核天數,這樣可以完成更多的審核項目。因此,在合理范圍內,審核人員也會想辦法降低現場審核的天數。 我們來看一則有關認證機構減少審核天數而被處罰的案例—— 一、當事人于2022年11月30日給無錫XX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頒發了服務認證證書,證書范圍:“專業保潔、清洗服務的售后服務”。 當事人于2020年02月10日獲得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資格,獲批認證類別及認證領域:管理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服務認證(03批發業和零售業服務)。當事人未取得服務認證(19污水和垃圾處置、公共衛生及其他環境保護服務)認證領域的批準資格,超出批準范圍從事認證活動。 江蘇XX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興化市XXXX保潔服務有限公司等2家服務認證也存在同樣問題。 二、當事人于2021年08月02日給深圳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頒發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范圍:實驗室設備(實驗臺、通風設備、氣體管路設備、空調凈化設備、廢氣處理設備)和分析儀器的銷售。初次認證審核日期:2021年07月27日至28日上午,審核組:高曉旭(僅一人)。當事人于2022年07月27日因獲證組織未能按期/拒絕接受監督審核,對獲證組織進行了證書暫停的處理,暫停期限為2022年07月27日至2023年01月26日。但至雙隨機檢查組檢查時(2023年6月12至16日),當事人未對暫停期滿認證證書進行處理。 三、當事人于2022年03月23日給江陰市XX金屬科技有限公司頒發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范圍:汽車金屬零部件的表面處理。初次認證第一階段審核日期:2022年03月14日上午,第二階段審核日期:2022年03月15日至17日上午,審核組:郭一然(僅一人)。認證決定日期2022年03月23日。雙隨機檢查組檢查時(2023年6月12至16日),當事人未按期實施監督審核,也未對認證證書進行處置。安徽欣達電氣設備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上海XX試驗設備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江蘇XX環保裝備制造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也存在同樣問題。 四、當事人于2023年01月09日給廣東XX電子技術有限公司頒發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范圍:FFC線、FPC及線束(同軸線)生產。初次認證第一階段審核時間:2022年12月29日至30日上午,第二階段審核時間:2021年01月01日下午至04日,審核組:譚洪華(僅一人)。認證檔案管理體系認證申請評審表顯示:組織體系覆蓋員工數67人,審核方案策劃表顯示風險等級為中風險,確定基礎審核人日數為Q:6.0、E:7.0、S:7.0,基礎審核時間是6+7+7=20人日,按照當事人編制《管理體系(QES)審核時間管理規定》,經過調整審核時間考慮因素(減少不應超過30%)、現場審核時間調整(80%)、結合審核時間(不應少于80%)等,計算出現場審核的最低時間是8.96人日(20人日X0.8X(1-0.3)X0.8),但當事人實際安排第一、二階段審核時間共5人日(1.5+3.5),比規定要求少近4人日。上述事實減少、遺漏了當事人編制《管理體系(QES)審核時間管理規定》6.10條款。 上述案例中,企業實際人數67人,認證范圍是設備生產,如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現場審核需要20天。在合理范圍內,現場審核天數最低可以減少至9天。但在實際認證過程中,只審核了5天,因此是不合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