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5年,歷經駁回復審、行政訴訟一審、二審、再審,以及對他人商標的撤銷申請,“伯爵旅拍”商標終于通過初審,進入初審公告階段。
申請人:鉑爵旅拍文化有限公司
申請人不服商標局商評字[2020]第0000013872號《關于第33463813號“伯爵旅拍”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以下稱被訴決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2020)京73行初4804號行政判決書(以下稱一審判決),判決維持被訴決定。申請人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行終6987號行政判決書(以下稱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申請人不服二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行再88號行政判決書,撤銷一、二審判決與商標局決定,并責令商標局重新作出決定。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商標局依法重新組成合議組進行了審理。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認為,在二審判決作出后,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9060166號“伯爵”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在“節目制作;俱樂部服務(娛樂或教育);攝影”服務上已被撤銷注冊并予公告,引證商標二不再構成申請商標在相關服務上申請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故被訴決定因本案事實已經發生變更而應當予以撤銷。
商標局經審理查明:至本案審理之時,第26769968號“伯爵MAX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24500494號“伯爵全球旅拍”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三)已經被商標局作出的駁回復審決定書駁回注冊申請,該決定書已產生法律效力。引證商標二因連續三年不使用已被商標局撤銷,該撤銷決定書已生效。
根據法院判決,商標局認為,鑒于引證商標一、二、三已喪失商標專用權,故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三均已不存在權利沖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商標局決定: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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