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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無效宣告案例:“小小誦讀人”商標被宣告無效时间:2022-06-01 申請人:北京誦讀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深圳市水云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申請人于2021年03月04日對第36964299號“小小誦讀人”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商標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 : 1、申請人在先注冊并使用的“為你誦讀”“誦讀者”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的第23413974號“為你誦讀”商標(第41類,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22687846號“誦讀者”商標(第41類,以下稱引證商標二)已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2、前案中多件行政裁定已經持支持申請人請求,申請人請求在本案中做同樣的考慮,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3、爭議商標的注冊缺乏真實使用的意圖,被申請人已多次注冊與申請人商標相近的商標,主觀具有攀附申請人商標知名度的惡意,其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 綜上,申請人請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稱《商標法》)第四條、第七條、第三十條的規定,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申請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證據(電子材料): 1、“為你誦讀”蘋果系統、安卓系統著作權登記證書; 2、“為你誦讀”系列商標的行業排名、廣告宣傳、媒體報道等證據; 3、在先案例決定書、裁定書等; 4、互聯網檢索截屏等。 被申請人在商標局規定時間內未答辯。 經審理查明: 1、爭議商標由深圳市水云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申請注冊,2019年11月7日獲準注冊,指定使用在第41類廣播和電視節目制作、教育等服務上。2021年7月9日經商標局核準,被申請人名義變更為深圳市兩行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在爭議商標申請注冊前,引證商標一、二已獲準注冊,分別核定使用在第41類廣播和電視節目制作、學校(教育)等服務上。 以上事實有商標檔案予以佐證。 鑒于《商標法》第七條是總則性條款,是對商標注冊與使用的合法性要求,其精神已體現在其它具體條款之中。故依據當事人的申請理由及在案證據,商標局認為: 爭議商標僅由文字“小小誦讀人”構成,與引證商標一、二在文字構成、呼叫及含義等方面相近,已構成近似。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廣播和電視節目制作、教育等服務與引證商標一、二核準使用的廣播和電視節目制作、學校(教育)等服務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服務。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共存于市場,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已分別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另,申請人提交證據不足以證明被申請人行為屬于不以使用為目的而申請注冊了爭議商標,故爭議商標的注冊使用未違反《商標法》第四條之規定。 綜上,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商標局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企業如果想注冊商標,或想對他人商標申請無效宣告,可隨時與我們聯系,專業的商標注冊代理機構,電話1800560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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