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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注冊的商標缺乏顯著性被駁回,做復審能成功嗎时间:2022-05-30 申請注冊的商標如果本身缺乏顯示性,即使沒有在先權利障礙商標,也有可能會被商標局駁回注冊。最常見的就是生活常用語、祝福語這些,比如“天天快樂”“萬事如意”“好好學習”“交個朋友”等。我們來看如下案例:
申請人:鄭州餐便利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為申請人所獨創,具有其獨特的含義,申請注冊在第43類餐飲服務上,具有商標應有的顯著性,未違反《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已有類似情形的商標獲準注冊。綜上,申請人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該案例中,申請的商標被商標局認定缺乏顯著性,最終被駁回,復審也失敗了。以后這種商標的注冊審核也會越來越嚴格。換做是我們給客戶進行分析的話,可能就不建議客戶做駁回復審了。
如果企業在注冊商標時遇到商標駁回相關問題,可聯系18005608331咨詢具體事宜。 或者關注微信公眾號“知識產權服務部”,了解更多商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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