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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工作開展时间:2022-04-26 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工信部等十五部門《關于進一步促進服務型制造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政法〔2020〕101號)、《關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業態 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產業〔2019〕226號)有關要求,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現決定開展2022年合肥市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包括示范企業和示范平臺兩個類別,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務、供應鏈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金融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共享制造及其他服務型制造創新模式開展遴選(附件1)。 二、申報條件 (一)共性條件。 1. 申報主體應在合肥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2. 申報主體應具備服務型制造特征,符合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申報領域明確的方向與要求。 3. 申報主體在近兩年內(2020年1月1日以后)未發生重大質量、環;虬踩鹿剩瑳]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情況。 (二)專項條件。 1.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應為具有鮮明轉型特點的制造業企業。在本行業或細分領域內,其生產技術與工藝、服務能力與水平等應具有一定優勢地位。企業能夠圍繞核心制造能力開展模式創新并形成競爭力,在戰略規劃、管理運營、模式創新、信息網絡平臺建設、服務績效、生產服務類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包括面向行業的專業服務平臺和面向區域的綜合服務平臺,重點是匯聚生產設備、專用工具、生產線等制造資源的共享制造平臺。截至申報日正式投入運營時間須滿兩年;最近兩年為5家(含)以上制造企業提供專業服務或綜合服務;服務機構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10人,社團法人服務機構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5人;專職從業人員中,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合計不低于80%。 三、遴選程序及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工作,認真學習發展服務型制造相關文件精神,深刻領會制造業企業服務化轉型的重要意義,遵循政府引導、自愿申請原則,組織初步評審并推薦上報。 (二)請申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申報書填報說明》(附件2),組織編寫《合肥市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申報書》及相關表格,附件證明材料請使用掃描件(復印件)。 (三)各市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負責本轄區申報材料的匯總、審核,并填寫“合肥市服務型制造示范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請于2022年5月31日前將各類申報書、申報匯總表和隨附材料(一式1份及完整電子版)報送科技處。 (四)我局將根據申報情況,組織評審,結合必要的現場審查等程序,確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名單。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6日 若想進一步了解2022年合肥市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事宜,可與申報工作人員聯系,電話18005608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