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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辦法(2022年修訂稿)时间:2022-03-19 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辦法(2022年修訂稿)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中小企業,是指企業規模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工業中小企業。 第三條 申報條件: (一)共性指標(必須同時具備): 1. 在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連續經營一年(含)以上。 2. 上年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年實繳稅金及社保繳納額之和15萬元(含)以上。 3. 申報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財務制度健全,依法規范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屬于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技術領域),其中,屬于我市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和支柱產業的企業優先評定。 4. 申報企業須為最新公布的銅陵市中小企業成長培育庫入庫企業。 (二)專項指標(至少具備一條): 1. 產業鏈分工專業化:企業核心業務專一,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強。考核依據是企業成為全國五百強企業或全省百強企業供應商。 2. 技術創新化:企業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強,考核依據是企業至少獲得1項以下稱號: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培育企業、省級知識產權優勢培育工程企業、經信系統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等榮譽。 3. 企業發展戰略專一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戶群、某一產品線的細分區段或某一地區市場,在細分市場領域內具有龍頭地位。考核依據是企業主導產品產量達到列入統計的全市主要產品產量的10%。 4. 管理精細化:企業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采用科學管理方式,全面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考核依據是企業(產品)通過國際(國內)機構的相關認證或企業主持(參與)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獲得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采用信息化手段,優化管理和生產流程,提高決策管理規范化和精細化水平。 5. 產品新穎化:為近兩年內研發且批量投入生產的新產品,比相關傳統產品具有更高的技術含量、更大的附加值和更廣泛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核依據是企業獲得1項以上(含)市級及以上新產品或市級及以上首家研制開發的成套、單機裝備及關鍵部件產品、安徽省工業設計賽獲獎產品。 6. 產品品牌化。企業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通過精細化管理,精心設計生產的精良產品,其產品性能優于同類產品,擁有區別于其它同類產品的獨立屬性。考核依據是企業獲得1項省級以上(含)名牌品牌、質量獎、工業精品。 7. 研發精深化:企業注重研發機構和研發團隊的建設,加強對研發經費的投入,不斷提升企業的研發水平。考核依據是:企業有市級以上(含)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研發機構)、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R&D(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超過2%。 8. 工藝獨特化:企業采用獨特的工藝、技術、配方或特殊原料進行研制生產,企業的生產技術、工藝專業性強、專業特點明顯。考核依據是以獲得國家授權的發明1項以上(含)或實用新型專利技術5項以上(含)。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報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 近兩年生產經營中發生生產死亡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2. 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且申報時未被移除的; 3. 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條 申報認定程序 (一)企業提出申請,填報《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請表》(見附件1),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條件和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的企業向市經信局推薦。 (二)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各企業申報的材料進行評審打分(評分辦法見附件2),并在專家初審的基礎上經市經信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提出擬認定意見并公示。 (三)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市經信局予以認定為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第六條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申報和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次,采用集中受理、集中認定。依據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分辦法,本著競爭擇優原則,每年認定不超過30戶。 第七條 經認定新入選的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先給予下列支持。 (一)在申報國家和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方面優先支持。 (二)經認定的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優先推薦有融資需求的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爭取金融機構支持,積極鼓勵金融、擔保等機構提供優惠服務。 (四)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原則上在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遴選產生。 (五)市經信局在產學研合作、管理咨詢、人才培育、市場開拓等方面加強對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 第八條 對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認定有效期為兩年,到期后將進行復核認定。對復核不合格的企業,取消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格且四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格認定;對四年后重新獲得“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格認定的,不再給予財政資金獎勵。 堅持高質量發展,高目標定位,高強度推進,引導支持中小企業對標國際、國內行業先進,創新轉型,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方向發展,培育發展一批在產品、技術、業態和經營方式上代表產業發展方向的“科技小巨人”“單打冠軍”“隱形冠軍”和“配套專家”。 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政策咨詢熱線18005608331,QQ 861894958 “專精特新”含義: “專業化”:引導中小企業專注核心業務,提升專業化生產、專業化服務和協作配套能力,為大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在PCB、模具、精細化工、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半導體材料等細分市場領域內達到領先水平。 “精細化”:引導中小企業弘揚工匠精神,開展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提升精品制造能力,以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優良的產品和服務,增創閥門及水處理、礦冶成套設備等細分行業市場發展新優勢。 “特色化”:引導中小企業采用獨特的工藝、技術、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產具有企業特色的產品或服務,重點在高端銅基新材料、節能環保、銅藝等領域,提升特色發展能力,形成人無我有、人有我特的核心競爭力。 “新穎化”:引導中小企業持續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通過行業交叉融合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重點在新一代電子信息、智能監測裝備、軌道交通領域以及牡丹、生姜等深加工方面,培育新的增長點,培植新的競爭優勢。 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分辦法 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分實行百分制,其中:共性指標50分,專項指標50分。將共性指標和專項指標分別按以下辦法進行評分后,相加所得即總得分。
(一)共性指標評分辦法:
1、分值設定 共性指標50分,其中:基礎起評分30分;競爭性指標20分。競爭性指標分兩項指標評分,營業收入指標占50%(即10分),實繳稅金及社保繳納額之和指標占50%(即10分)。
2、評分辦法 企業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獲基礎起評分,競爭性兩項指標分別按功效系數法進行計算出得分后,相加得分與基礎起評分合成即為該企業共性指標得分。
(二)專項指標評分辦法:
1、分值設定 專項指標50分,分八項指標評分,其中:企業發展戰略專一化指標3分;產業鏈分工專業化指標3分;研發精深化指標10分;管理精細化指標7分;產品品牌化指標5分;工藝獨特化指標10分;技術創新化指標6分;產品新穎化指標6分。將企業八項指標分別計算出得分后,相加即為該企業專項指標得分。
2、評分辦法 企業發展戰略專一化:主導產品產量達到列入統計的全市主要產品產量10%的 2分,每提高5%加0.3分,3分封頂;(以統計局公布的全市主要工業產品種類為限) 產業鏈分工專業化:成為世界五百強、全國五百強企業供應商得3分,成為全省百強企業供應商得1分;各項可累加,3分封頂(以企業獲得供應商資質證、牌和提供的所供應企業百強證明為準) 研發精深化:國家級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研發機構)、制造業創新中心得7分;省級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研發機構)、制造業創新中心4分,市級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研發機構)得2分;企業R&D達到2%得2分,每超過0.5百分點加0.5分;各項可累加,10分封頂;(以有效期內的榮譽證、牌為準,R&D投入以經稅務局蓋章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中所列研發費用金額為準) 管理精細化:企業(產品)通過國際機構認證的7分,國內機構認證的4分;企業獲得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的7分;企業獲評省級工業互聯網場景應用示范(5G典型應用示范、標識解析應用示范、新模式應用示范、網絡安全管理示范和優秀解決方案)的4分;制(修)訂并發布國家行業標準的7分,申報國家行業標準立項的4分,被省經信廳認定為省級標準化示范企業的4分;企業獲得全市非公企業標準化黨組織三星級稱號的1分,四星級稱號的2分,五星級稱號的3分;各項可累加,7分封頂;(以有效期內的證書、文件為準) 產品品牌化:中國馳名商標5分;中國名牌產品5分,省級名牌產品3分;國家級質量獎5分,省級質量獎3分;國家工業精品5分,省工業精品3分,各項可累加,5分封頂;(以有效期內的證書、文件、證牌為準) 工藝獨特化: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1項2分,每多1項加0.5分;實用新型專利技術5項2分,每多2項加0.5分;兩項可累加,10分封頂;(以正式頒發的有效期內的證書為準) 技術創新化: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經信系統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6分;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培育企業、省級知識產權優勢培育工程企業、經信系統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3分;各項可累加,6分封頂;(以正式頒發的有效期內的證書為準) 產品新穎化:國家級新產品1項6分,省級新產品1項3分,每多1項加1分,市級新產品1項1分,每多1項加0.5分;國家級首家研制開發的成套、單機裝備及關鍵部件產品6分,省級首家研制開發的成套、單機裝備及關鍵部件產品3分,安徽省工業設計賽獲獎產品3分;市級首家研制開發的成套、單機裝備及關鍵部件產品1分;各項可累加,6分封頂。(以有效期內證書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