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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對開展專利維權的企業和地理標志維權的申請人給與政策補助时间:2022-03-16 根據《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室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辦〔2021〕8號)、《關于印發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分)的通知》(合市監函〔2021〕129號)要求,現將2021年合肥市高質量發展政策知識產權部分兌現補助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單位:在線申報時間為2022年3月17日至3月24日,3月24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申報單位或個人將紙質材料報送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申報材料匯總審核后,出具初審推薦函,報送市局知識產權應用服務處,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對應條款:對開展專利維權的企業和地理標志維權的申請人,給予每個案件不超過2萬元、單戶企業不超過10萬元的訴訟費、代理費補貼。 具體內容:與政策對應條款一致。 1.申報條件: (1)專利維權資助的對象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訴訟、仲裁、行政處理程序或專利無效程序已終結的案件,且獲得勝訴的企業。對企業專利維 權過程中訴訟費、代理費用予以資助,單個案件總金額不超過2萬元,單個企業總金額不超過10萬元。專利維權結案時間在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范圍內。 (2)地理標志維權資助的對象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的 組織或授權使用單位;訴訟、仲裁、行政處理程序已終結的案件, 且獲得勝訴的單位。對地理標志維權過程中訴訟費、代理費用予以資助,單個案件總金額不超過2萬元,單個組織或授權使用單 位總金額不超過10萬元。地理標志維權結案時間在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范圍內。 2.申報材料: 專利維權: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項目申報誠實守信承諾書; (3)聘請律師事務所、專利代理事務所或其他民事代理合 同復印件等; (4)產業政策系統導出帶水印的企業信息和項目基本信息表; (5)合肥市專利維權費用資助申報書; (6)生效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理和專利無效程序法律文書或生效證明文書復印件; (7)企業專利維權的訴訟費、代理費用發票復印件等證明 材料; (8)企事業單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網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圖。 地理標志維權: (1)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 (2)生效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理法律文書或生效證明文書復印件; (3)地理標志維權的訴訟費、代理費用發票復印件等證明; (4)合肥市地理標志維權費用資助申報書; (5)聘請律師事務所、代理事務所或其他民事代理合同復印件等; (6)項目申報誠實守信承諾書; (7)產業政策系統導出帶水印的企業信息和項目基本信息表; (8)企事業單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網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