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45971664號“中國老齡產業協會 老 CSIA 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經復審認為,申請商標與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14010104號“CSIA CORPORATE SECRETARIES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24930322號“中國軟件行業協會 CSIA CHINA SOFTWARE INDUSTRY ASSOCIATION”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相比較,其在文字組成、呼叫及整體外觀等方面存在區別,未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在市場上共存,一般應不易引起消費者混淆、誤認。故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未構成使用在第35類廣告;廣告設計等相同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